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第二批招聘3人公告
2023-05-29 08:5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面试前,各招考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本次招聘的岗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详见《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招考单位官网上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贸促会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驻外代表处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各招考单位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有关要求,招考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确定体检项目,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应聘人员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招考单位可认可其结果。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考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强化所在学校党组织把关作用,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关注考察人选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健康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作风、廉政,及岗位匹配度、报考动机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贸促会官网(www.ccpit.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招考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聘用人员合法就业权益。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中国贸促会人事部及各招考单位可能通过电话、短信联系报考人员,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法》等进行处理。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4.在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10-88075968、88075962。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贸促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附件1 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接收高校毕业生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