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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3人)
2023-05-29 08:55: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单位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老师

联系电话:0536-2600189

监督电话:0536-2600190

联系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办公楼3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05/eeca0a93-6934-42ad-a020-c2109cf72d8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