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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市级机关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29 08:57: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1、直接面试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2、笔试加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机关事务网(http://jgsw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3、成绩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2)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20: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机关事务网(http://jgswj.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