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23年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29 08:5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3)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分及以下,畸高分90分以上)。

  3.考试内容

  (1)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文秘教师岗(GZY31)主要考察考生的写作能力,其他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以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具体如下:会计基础知识(专职会计岗01GZY39、专职会计岗02GZY40)、辅导员工作实务(专职辅导员岗01GZY41-05GZY45)、党务基础知识(专职组织员岗GZY46)、医学基础知识(执业医生岗GZY47)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教师GZY06、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教师GZY09)等。

  (2)专职会计岗01(GZY39)、专职会计岗02(GZY40)、专职辅导员岗01-专职辅导员岗05(GZY41-GZY45)、专职组织员岗(GZY46)等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

  (3)专任教师岗位以“GZY01-GZY38”开头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

  (4)执业医师岗(GZY47)面试采取实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是否熟练掌握临床和护理基本操作的基本方法、程序、标准、注意事项等。

  (四)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以笔试成绩较高者入闱;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由主考官现场进行面试(试讲)加试,取成绩高分者。

  1.体检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以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递补1次。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排名顺序递补1次。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上编手续,编制备案人员办理编制备案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备注为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的岗位按当地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4.聘用人员须在学院服务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未经学院同意不得脱离现岗位,学院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调离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