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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公告
2023-05-26 15:10: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日常事务处理能力、突发处置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学基本知识水平和心理学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以及高校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但未到达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运用能力、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辅导员的理论运用及沟通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政策的了解和把握,以及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置、协调能力。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页公布。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3年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