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铜仁市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0人)
2023-05-26 16:0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规定,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若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各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县招聘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报考对象、条件,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等规定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备案聘用

  (一)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职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职位有选岗要求的,均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工作在体检前进行。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专业要求均为具体专业;岗位专业名称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同步。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相关信息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各考生应随时关注。

  (六)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7623755(石阡县考试指导中心)

  招聘监督电话:0856-7623200

  处理报名系统技术问题电话:0851-86831389;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