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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庆市宿松县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2023-05-26 16:07: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属下列情况的报考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关于2023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关于2023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报考“大学生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退役证明材料。

  (6)报考“宿松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凡是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都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递补对象)。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采取封闭式管理,考生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测试顺序,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后公布。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对象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下列因素排序:A、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B、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C、“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