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和学术水平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分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学术水平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总分100分。
学术水平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的学术研究情况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学术水平评议等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成绩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水平评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5—2851007(怀化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5—2851030(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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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化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怀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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