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8:00(节假日除外)。审查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6月5日12∶00。(节假日除外);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6月5日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且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有关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将及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6日9:00-11:30进行网上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考试实施办法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yhzp.wuaitec.com)查询。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和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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