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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昌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3-05-26 11:00: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现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成立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材料、现场情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存在涂改造假、不实信息报考(含违规异地高考)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bmzc/rsj/)和昌乐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栏网页(http://www.changle.gov.cn/CLXXXGK/XWJJ/)“人事信息栏”中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在昌乐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