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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四川文理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2023-05-26 15:09: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建设,根据四川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非事业单位编制行政管理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上半年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相应学历学位要求的人员,取得海(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学生或已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2.招聘对象须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硕士研究生限于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退役军人、有工作经历者可放宽5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学历证所载明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为学校自主聘用。岗位类别为行政管理岗,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次招聘入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称晋升、岗位晋级及其他管理办法参照《四川文理学院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与管理办法》。

  三、报名缴费、岗位调整、领取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浮窗,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我校本公告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注册,按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请考生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网上报名的信息反馈,以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造成的报名不成功。因报考者误填、漏填某些信息或信息填报不规范而影响后续报考流程,其责任自负。

  3.上传电子照片。报考者请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无背景颜色要求、大小不超过1M)。

  4.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逾期报名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因报考者未按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未按照质量要求上传照片造成的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