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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5-26 16:06:47   地区:安徽   浏览:0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901号合肥市委党校康和楼309室;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705室(合肥幼专组织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在报名时须按照公告规定,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材料,网络报名须提供引进岗位条件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须提供引进岗位条件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具体如下:

  1.《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1)、《2023年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分自规局、审计局、教育局、市属高校、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四类,请考生下载填报时注意报名表类型)。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岗位条件所需的论文、业绩等其他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出专业测试通知,专业测试公告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引进单位主管部门须统一出具带有明确考查结论的考察报告。

  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派驻在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