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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忻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0人)
2024-04-22 17:33: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部门对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1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岗位、忻州市摔跤柔道运动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面对考官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面对考官讲课,讲课内容为幼儿语言学科(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代表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10分钟。

  其他岗位面试内容均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公布。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退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有关事宜见忻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xz.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xzgjj.sxxz.gov.cn)、忻州文化研究院官网(www.wenhua0350.cn)、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scj.sxxz.gov.cn)、忻州市体育局官网(https://tyj.sxxz.gov.cn)、忻州市城市管理局官网(https://cgj.sxxz.gov.cn)、忻州市水利局官网(https://slj.sxxz.gov.cn)、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s://nyncj.sxxz.gov.cn/)、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jw.sxxz.gov.cn/)、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j.sxxz.gov.cn/)、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公告。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