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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招聘教师、教练员(第三场)公告
2024-05-11 20:20: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共31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27名和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教练员4名。具体详见《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第三场)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考点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内。

  三、招聘对象

  (一)第一类: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

  1.2022、2023、2024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9届)(非在职):①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2023、2024届毕业生(非在职);②2022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社会人员:除2022、2023、2024届毕业生(非在职)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第二类:报考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教练员职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1)2022、2023、2024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9届)(非在职):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报考者须在网上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社会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专业对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2)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报考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3)高明区内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的非编在岗教师报考小学、初中教师招聘职位的,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职位,但要求目前正从事所报考职位(学科)的教学工作(需出具证明)。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等专业,如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具备教师资格证(只限于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高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高明区内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的非编在岗教师以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专业报考小学、初中教师招聘职位的,不受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制,具备招聘职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即可。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第一类: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