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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东城梧桐”博士人才招聘公告(1号)
2023-05-25 15:1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招聘面试工作由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组织部、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中共长春市二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二道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监督。

  (一)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部门确定并通知。

  (二)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此公告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招聘部门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招聘部门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招聘部门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请考生及时关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cerdao.gov.cn/)。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部门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此公告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因此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可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有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五)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应聘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和个人意愿申报岗位,且能够接受岗位调剂。

  (七)“专精特新”人员在企业服务期间,招聘人员和企业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实行企业人员管理,享受企业人员相关待遇。按照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开展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服务期内招聘人员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事业单位相关条例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