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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市竹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9名)
2023-05-25 09:11: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关于截至时间的相关要求:①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②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条件”中关于学历的要求是指考生持有相应学历层次及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结业、肄业等其他情况不得报考。

  “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三)考试办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2023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计划予以取消,该岗位已报名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又不符合调剂的考生全额退费。对符合开考但只有一人参加考试的,划定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满分100分。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和《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于2023年6月8日至6月9日(工作时间)到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2办公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划定80分为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今日竹山网发布。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