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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省临高县事业单位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04 14:36: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要求,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招聘单位密切配合。

二、招聘名额

本次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1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临高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23日至1995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1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址: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高县委大院2号办公楼603室)。

联系电话:0898-28285126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

(2)《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含试用期)。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4)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县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