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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朝阳凌源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3-05-25 14:46:24   地区:辽宁   浏览:0

  4.面试纪律。除黑色中性笔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材、教辅资料、电子产品进入备考室,手机提前关机、关闹钟。考生进入备考室后,不得喧哗、交谈,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其他考生备考,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备考室。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违纪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成绩汇总。

  1.报考农村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加试面试。总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2.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仅计算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排列方法为:成绩高者列前,成绩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加试面试。面试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报考岗位的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录。

  七、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由凌源市教育局负责考生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八、考察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补录。考察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进行聘用。

  (一)试用期。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凌源市教育局将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凌源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表现纳入试用期满考核。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服务期。新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政策待遇,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流动。未满五年服务期出现流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参加有组织作弊、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个人、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