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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庆市迎江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3-05-24 20:20: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安庆市迎江区教育体育局和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安庆市迎江区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聘用与待遇

  1.拟聘人员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安庆市迎江区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入编等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它要求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安庆市教育体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安庆市迎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556—-5426219、5426221

            安庆市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6--5866804

  报名系统:安庆市人事考试院:0556—-5347150

  纪检监察:安庆市迎江区纪委监委驻迎江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556—-5426212

  附件1:2023年度安庆市迎江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docx

  附件2: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zip

  安庆市迎江区教育体育局

  安庆市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