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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3-05-24 09:18: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该招聘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

  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在该招聘职位面试面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杭州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考生在被批准聘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引进职位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建德市服务满5年。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1.引进人员符合我市医卫人才引进补助政策的兑现相关激励补助,详见《建德市卫健系统给予专项引进医卫人才补助情况表》(附件3)。

  2.引进岗位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招录”;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src.cn/)、“健康建德”微信公众号。

  3.引进过程相关信息(包括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健康建德”微信公众号公布。

  4.本公告由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卫生健康局0571-58307820;

  监督电话:建德市人力社保局0571-6472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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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杭州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23年杭州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3.建德市卫健系统给予专项引进医卫人才补助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