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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1号)
2023-05-24 09:51: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教师面试主要以试讲、实际技能操作、专业素养展示等方式进行,医务人员面试主要以技术技能操作、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5)面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教育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