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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公告
2023-05-24 09:51:5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1)体检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要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统一进行,教育局要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备案。

  (2)其他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可根据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者原则上要求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按手印,如放弃者无法联系,做好电话记录。

  (五)公示与聘用

  1.县教育局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县教育局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同时报市教育局和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备案,待市委组织部、人社局下发批复文件后,依据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手续,学校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中,学校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