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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04-30 17:11: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2024年河池市金城江区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10个岗位358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52个岗位152人,小学教师28个岗位70人,幼儿园教师30个岗位136人,具体详见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要求进行;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止,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先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参加报名考试,过后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通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取得学历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人员)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河池市金城江区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计划教师。

  10.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

  (一)考生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不接收考生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同)“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要求拍照(扫描)上传本人下列资格审查原件图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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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