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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4-04-26 17:31: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金华市第二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防治职能于一体的诊治精神、心理和老年疾病的现代化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全国“敬老文明号”表彰单位,浙江中西部地区精神卫生事业的龙头单位,金华市精神卫生中心,浙江省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省级医养结合单位。医院立足精神科、老年科,深耕亚专科建设,形成了涵盖中西医结合、精神康复、老年康复、癫痫门诊、早期干预、情感障碍、抑郁症、睡眠障碍、儿童精神、记忆障碍、老年内科等多方向的优势专科群。医院占地90亩,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另设有李凌江国家级名医工作站、金卫东名医工作站,是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实习基地,是与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共建社会工作教学科研实践基地。金华市第二医院因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报备员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金华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需求表》(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

  2.内科医师(1)、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护理(1)岗位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425),或雅思成绩在6分(含)以上或托福成绩在85分(含)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4.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6.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华市第二医院及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7.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8.招聘专业、资格条件等由金华市第二医院及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7时。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第二医院党建工作办(金华市方岩街158号9号楼2楼,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网络报名二维码:

  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报名所需材料

  由本人填写的《金华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