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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3-05-22 10:5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注:以上专业级均为一级学科;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3)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邮箱maohaoyu@nimte.ac.cn,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3、资格初审

  研究所各学科/部门负责人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考试资格。此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进入考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将由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行政办公室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与体检

  本次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试、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岗位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

  2、专家评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专家评审,评审由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实施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家评审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组织专家评审和所务会会议审议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因放弃考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评审结果将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和慈溪政府网予以公布。

  3、体检

  各招聘岗位,均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评审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4、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具有下列情形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