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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免笔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5-22 23:45: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桂人社发〔2012〕79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下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34个,招聘教师38名,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5月30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5月30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0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3.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5.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另有规定除外)的,《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或佐证材料为虚假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