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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5-22 10:53: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5.约定最低服务期限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调转或借调,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八、纪律监督

  (一)专业测试做为公开招聘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入闱命题、考官人选的确定、封闭、管理等关键环节,应由纪检或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机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将对报考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

  (五)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其他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组织部、编办、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01号)精神,为加快解决我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难的现状,对于此次招聘无人员报名岗位及开考后无合格人员的岗位,充分利用“1+N”补充招聘方式,将首次招聘剩余岗位二次使用,重新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采用校园招聘、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招聘。

  本《简章》由鄂伦春自治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咨询电话:0470-562503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

  2.《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普通岗位)》

  3.《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

  4.《诚信承诺书》

  5.《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附件1:2023年事业编鄂伦春旗事业编招聘职位表(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xls

  附件2:2023年事业编鄂伦春旗事业编招聘职位表(普通岗位).xls

  附件3: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xlsx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减免考务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