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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衢州市龙游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28 16:46: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面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与笔试成绩都相同的,以有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均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者以取得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以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优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的,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县卫健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到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聘用后三年(3个考试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者用人单位将予以解聘。

  卫技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本系统工作最少5年(医师类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二)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考察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龙游县卫生健康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卫生健康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