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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揭阳市揭西县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5-22 16:59: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7名,其中卫生类40名,综合类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医生类取得主治(主管)医师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

  7.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要求。其中限揭西县户籍的岗位:揭西县户籍或揭西县户籍生源可以报考;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县其配偶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县,其子女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限揭阳市户籍的岗位:以户口簿为准,8.总会计师岗位需具备“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的工作经历。

  9.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西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iexi.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确认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3日上午9:00至6月7日下午16: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应聘人员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材料,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结果为“资料不齐”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4年6月8日下午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补充修改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改资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