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第二季度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5-17 20:06: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比例开考。放宽比例开考的面试人员,面试各科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素养测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60%+综合面试成绩×40%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30%+综合面试成绩×20%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及时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公共服务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共服务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