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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许昌市市直学校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17 12:35: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答辩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拟聘岗位数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低于本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于6月下旬完成。

  2.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拟于7月上旬完成。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此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及相关报名信息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面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一)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为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报名前咨询电话:0374-2699970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3366007

  监督、举报电话:0374-2699978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此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附件:

  1.许昌市市直学校2023年考核招聘教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