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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23-05-17 19:48: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及《关于印发哈尔滨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哈人社发〔2017〕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经市委统战部和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市委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局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是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有关专题研讨班;组织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推进理论创新;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的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开展联谊交友。承办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先锋网(https://www.hrbxfw.gov.cn/)。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心理和身体健康。

  4.学历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和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要求:硕士年龄在35周岁(含)及以下,博士年龄在40周岁(含)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6.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面试和考核等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8时起至5月31日17时止,共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我院报名邮箱hsy51139612@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联系方式+所学专业”。

  3.报名材料:

  (1)《2023年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教学科研人员政审表》(以下简称《政审表》)。

  (3)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本人成绩单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