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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治屯留区事业单位招聘和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4-04-19 12:48: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4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第一部分  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的起始和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2.“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的精神,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不四舍五入>;其余为女性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