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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吕梁交城县教育、卫生系统专项引才公告
2023-05-16 21:41: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专项引才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交城县2023年度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8-3552699

  监督电话:0358-3919008

  电话开通时间:专项引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专项引才待遇及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做好舆情监测报告处置。交城县2023年度招聘工作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整个专项引才过程各项工作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专项引才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全程公开。为进一步提升专项引才的公信力,

  专项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专项引才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实行回避。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专项引才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本次专项引才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组织、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专项引才工作的监管力度。对专项引才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