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4上半年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09 15:01: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教学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3)、政审表(附件5)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

  2.考试方式: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考核。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时事政治、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

  (2)面试

  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学术成果高者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须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心理健康等。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复审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均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按照《大庆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有关说明

  1.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