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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邵阳隆回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人)
2023-05-15 20:44: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六)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作出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审核后将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经查证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程序安排、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和要求等,都将在隆回县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五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四、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岗位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且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中邵阳市、隆回县均指本人户籍所在地。

  2.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同一岗位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其他阶段不递补。

  3.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由2023年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监督举报电话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0739-8187708。

  7.咨询电话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9-8156277。 

  附件:

  1.附件12023年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附件22023年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