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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宣城绩溪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5-15 13:01: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3)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于6月3日前在网上公布。被取消引进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4日(8:0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初审合格后,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具体专业测试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需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当天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复核。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23年绩溪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始终,如报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1)报考中共绩溪县委党校、安徽省徽州学校岗位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2)报考其他岗位的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有关实施方案细则将于专业测试前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仍分别采取上述专业测试方式另行组织考试确定,递补人员按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