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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城市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2023-05-15 13:05: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

  A.初中教师以城区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B.小学教师以城区小学现行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C.幼儿教师以幼儿园课程目标为准,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再加试一场)。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在晋城市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城区。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提出放弃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区教科局 0356—2250368

  考务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356—2286560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 0356—2286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中未涉及到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告解释权归晋城市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所有。

  2.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晋城市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表.xls

  晋城市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