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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医学院招聘员额人员公告
2023-05-15 10:39: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因下列情景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于十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员额)》《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员额)》等相关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员额)》,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员额)》存入本人档案。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职工,编制类型为员额人员,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员额)》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董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893227、66890533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898-66976066(该电话只接受问题线索反映,不接受岗位信息咨询)

  点击下载>>>

  附件1:海南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人员需求表

  附件2:各类证明模板

  附件3: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海南医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