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招聘计划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紧缺岗位,经会议研究后,可不受比例限制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
个别岗位视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员。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和其它事项在陈仓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重点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陈仓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陈仓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均在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系电话:0917-6212602。
附件1.2023年宝鸡市陈仓区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宝鸡市陈仓区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doc
宝鸡市陈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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