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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实验中学)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3-05-15 13:05:14   地区:广东   浏览:0

  6.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分类上传有关资料,在网报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6月1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5日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面试地点在中山市实验中学校内举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

  (一)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三)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中山市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2021届、2022届离校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