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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第三次招聘特别聘员公告
2023-05-15 10:37:12   地区:广东   浏览:0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在综合评审和体检等过程中,如遇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本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按名次顺序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229163;联系人: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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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三次招聘特别聘员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