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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海关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2 11:41: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成都海关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成都海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网址为:rst.sc.gov.cn)。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成都海关口岸门诊部)

公益二类

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1号

承担成都关区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健康检查、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医学咨询与卫生宣教、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等工作。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成都分中心

公益二类

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

承担四川地区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操作培训、电子口岸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成都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留学人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本人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完整的《成都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