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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期宜宾市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12 15:32: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文县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见附件1)。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兴文县2023年春期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考核招聘教师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下载填写《兴文县2023年春期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招聘指定报名邮箱。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18:00。

  报名邮箱:1943827306@qq.com

  咨询电话:0831-8826587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此次考试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兴文县2023年春期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邮箱办理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报名信息表》扫描件一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一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一份;

  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及以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一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