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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2023-05-11 11:43: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

  采取查阅本人档案,到其所在学校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45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见习期,见习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聘用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我单位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六)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欣杰

  联系电话:(010)65915548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1.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