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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号)
2023-05-11 11:44: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池”管理办法(试行)》(白山委编办联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33家事业单位,79个岗位,计划招聘101人。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6名(岗位序号:74号—79号),招聘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2005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202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24日17:00时。考生超过报名截至时间发送材料的,报名无效。报名电子邮箱和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