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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中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5-10 15:40: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单位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至5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由晋中市纪委监委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22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22日17:00至5月23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中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26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00至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3年5月26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于2023年5月24日至5月26日到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7日至6月10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