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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5-10 15:45:42   地区:山西   浏览: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综合知识》,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职业道德及时事政治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等。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可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www.sxjz.gov.cn/zwgk/bmxxgk/tyjrswj/fdzdnrgktyjrswj/zcwjtyjrswj/tzggtyjrswj)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专升本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考生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报考的还应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住培合格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如合格证书未下发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

  (https://www.sxjz.gov.cn/zwgk/bmxxgk/tyjrswj/fdzdnrgktyjrswj/zcwjtyjrswj/tzggtyjrswj)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