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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宁都县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3-05-08 11:55:34   地区:江西   浏览:0

  1.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

  2.说课

  使用教材为普通高中现行高一、高二年级教材,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每位考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应试者教学专业知识和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说课分值10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考察。

  4.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岗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5.当某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2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予以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报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

  正式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人才待遇政策

  (一)人才特殊津贴。对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在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人才生活补贴。对新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我县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宁都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对来宁创业就业的“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分5年发放,社保每缴满一年发放一次,补贴资金从县财政预算的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