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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铁岭市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3-05-06 10:35: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签约

  2023年毕业生需要签约(2021和2022年毕业生公示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统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3年7月3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公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74847960;024-74836873

  附件1:2023年铁岭市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铁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